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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新人“入门”须先做“阿四”?

时间: 2014-12-26 18:21 分类: 面试宝典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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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人说:年轻人肯吃亏愿为他人服务可尽快缩短与同事距离

本报记者 陈学敏

近日广州某外资公司一名新入职文员lily,因不肯做“阿四(佣人或打杂者)”遭到排斥。原来,她入职两天后,被同事要求“叮饭”(用微波炉热饭菜),她认为文员不应打杂,拒绝了。主管知情后表示支持,却惹来办公室其他同事的非议。原来该公司一直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历任文员都要兼替带饭的同事“叮饭”。

连日来,记者走访职场,发现职场新人做“阿四”,帮忙“订饭”、复印、派表等现象并不少见,对此有人抱怨是“无理虐待”,有人却认为“很正常”。究竟职场新人该不该做些琐碎的杂事?职场“老手”却认为,“抵得谂(肯吃亏)”也是职场生存守则的入门要素!

新人抱怨

做编辑也要学做饭?

“没想到应聘编辑,居然要会做饭……”电话那头,大学毕业生苏苏向记者抱怨。今年刚刚念完新闻本科专业的苏苏一个月前应聘到五羊新城一家小文化公司当杂志编辑,该公司就位于居民小区里一套三居室,五六个人,每月出三四本小杂志。由于是“小成本制作”,常常一切能省就省,勤杂工由大家共同兼职,工作餐由大家轮流下厨,所以在公司的招聘条件下就有了“编辑要会炒菜”这一条。

“我就不相信,公司会穷到连一个钟点工都请不起。偶尔做个饭没什么,可是你正忙着改稿子,到做饭时间了,得去买菜摘菜淘米,思路都打断了。在这样的公司工作,能有什么前途……”由于对公司“制度”的强烈不满,在入职不到一个月后,苏苏就“愤然”辞职了。

“员工做与自己职位不相衬的活,并不只限于小公司,大公司也一样。特别是新人,常常要做"阿四"……”采访中,在广州天河区某高级写字楼上班的小中也有一肚子气:在我上班的第一天,妈妈爸爸就千叮咛万嘱:“到了单位,一定要记住,你作为新人,就是可以被大家差来差去的小三子。"没想到果然是这样。”

小中表示,无论是上海话的“小三子”,还是广东话的“阿四”,都形象地说明了办公室新人的处境:“人人都摆出前辈、师傅甚至老板的架势,差你做这做那,跑腿、复印、"叮饭"非你莫属。”除了广州、上海,小中表示,“阿四”其实“处处都在”,“香港人更是有一个好玩又形象的讲法———职场新人,注定做"茶王""茶后""影帝""影后"的了(前两者指下午茶时间帮大家买外卖,后两者则指帮大家复印,因广东话称为“影印”)。这些都很写实。”